我爱我家-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42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7 日和 2022 年 5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 2021 年度董事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 2022 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9.33 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为 26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29 号)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 号)。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我爱我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北京银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 1 亿元贷款额度,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北京银行于 2023 年 5 月 25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在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本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后,该笔担保 将计入 2023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 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 体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 累计担保 担保 本次担保进 本次担保 方最近 经审议的最 本次担保 额占上市 是否 剩余可用担 方持 展前的担保 进展后的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高担保额度 金额 公司最近 关联 保额度 股比 余额 担保余额 产负债 (万元) (万元) 一期净资 担保 (万元) 例 (万元) (万元) 率 产比例 北京我爱 我家房地本公司 100% 61.29% 250,000.00 162,339.01 10,000.00 172,339.01 16.64% 否 77,660.99 产经纪有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6,629.85 万元,利润总额 13,025.41 万元,净利润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资产为年 1~3 月营业收入 89,928.21 万元,利润总额 26,894.96 万元,净利润 25,394.96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 )与北京银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 2023 年高限额为人民币 1 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 亿元整。下又称“主债务人”)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北京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无条件就其担保范围内的主合同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发生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的,北京银行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及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规定行使违约救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纠正违约、按照主合同下适用的合同利率上浮 50%(如无合同利率时按每日万分之五)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依法行使担保权益及留置权、宣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立即到期、公告催收、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要求偿付北京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 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242,709.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3.57%。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93,300 万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221,70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1.53%。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252,709.22 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231,707.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54%和 22.50%。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