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源- 关于重大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ST 星源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本司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司和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泰合瑞思”,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目前销售收入已超过 10 亿元)。按合同约定,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可从项目公司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简称“蓝色空间”)收取 8,000 万元稳定收益。因出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实业”)长期欠付本司 3,531.43 万元以及蓝色空间应付本司优先股回报而未支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未付金额约 13,000 万元),本司遂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书面投诉应付本司的专项资金涉嫌被挪用的情形。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蓝色空间存在 15 亿元贷款资金被挪用(银保监局已决定将对相关银行进行处罚)的事实。 近日,泰合瑞思要求本司签署一份《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下简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蓝色空间同意其为恒裕实业及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债务(债权人为深圳置富蕤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债务金额为3,245,000,000元)继续提供债务展期后的还款担保:蓝色空间同意以东滨路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销售收入作为偿还该笔债务,履行担保义务的资金来源。泰合瑞思提供的拟议蓝色空间对外担保展期股东决议草案文件的附件中,包含了2021年3月3日加盖了蓝色空间股东“泰合瑞思”与“世纪星源”公章,同意蓝色空间对恒裕实业及关联方3,245,000,000元债务进行担保还款的决议。 因本司从未同意蓝色空间对恒裕集团的债务进行担保,也并未在前述“股东会决议”上盖章,因此本司立即与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联系,并正式发出蓝色空间相关担保无效的律师函件。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当面提示本司“应立即报警核验股东会议决议上公章的真伪”;本司随即对股东会决议上加盖的印章和在公安局备案的印章进行了鉴定;并在取得与本司备案印章不同的鉴定结论之后,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再次书面通知华融深圳分公司。华融深圳分公司直至今日仍未对 “担保无效”的本司声明作出回应。 蓝色空间股东会决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影响到本司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标的的资产价值:如果蓝色空间为恒裕实业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约定合法有效,将影响本司本应今年收取恒裕集团欠款3,531.43万元以及蓝色空间欠款13,000万元的债权实现,将影响开发期未来每年8,000万元稳定收益,以及影响本司在开发期结束时100%项目公司权益收回时的项目资产价值。 目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阶段,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本司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