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 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4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监管问询,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2019 年 12 月-2021 年 3 月,公司子公司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地药材”)通过向屯留县建业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中药材”)、平顺县顺正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正中药材”)、武乡晋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晋和种植”)、山西九州天润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天润”)、山西国新晋药集团古县兴岳连翘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新晋药”)、闻喜县玟萱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玟萱 种植”)、屯留县南沟村海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海琦 中药材”)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形式,将资金转出至上述公司、合作社, 由上述公司、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司、长 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资金全部转至公 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集 团”),或直接将资金转至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 日常经营、归还股票质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4,600 万元。经查,前述 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上述事实 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最高 占用 还款 偿还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日最高 占用 还款 偿还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合计 4600 4600 (二)前次山西证监局检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2023 年 3 月 6 日下发 的《关于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李安平、周红军、刘长禄采 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 号),2019 年 合作社(以下简称“龙硕种植”)、陵川县燎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以 下简称“燎原中药材”)、平顺县梅海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梅 海种植”)预付中药材采收款及向其出借款项等形式,将资金转出至 上述合作社,由上述合作社将收到的款项转出至山西金都商贸有限公 司、长治县成诚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资金全部 转至振东集团,振东集团收到上述资金后用于日常经营、归还股票质 押借款等,合计金额 7,114 万元。经查,前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上述事实构成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除此之 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情况与公司前述自查情况合并显示,控股股东通过以上方式 占用公司资金合计金额 11,7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最高占 日最高 用金额占 占用 还款 偿还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最近一期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 日最高占 日最高 用金额占 占用 还款 偿还序 发生时间 支付对象 占用金 最近一期 占用方式 偿还方 金额 金额 方式 额 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 合计 11714 11714 二、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 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及董监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资金占用事项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针对上述事项, 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并杜绝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 (1)公司积极督促振东集团支付借款利息,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振东集团承诺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前按 3.65%的年化利率(2023 年 5 月 22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 年期 LPR 为 3.65%)向公司足额支付利 息 484.74 万元。 (2)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4)公司每年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就专项说明做出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定期对董监高、实控人等组织合规培训。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