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 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元/股(含),该价格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系为与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保持一致,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故公司拟继续以该价格作为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