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即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时)总股本 213,454,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股,共计转增 21,345,47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4,800,23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增加额及转增股本总数。个月。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012,4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4,012,48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5,413,732 股。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6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983,244 39.71 8,498,324 93,481,568 39.71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029,240 60.29 12,902,924 141,932,164 60.29三、总股本 214,012,484 100.00 21,401,248 235,413,732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35,413,732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237 元。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 咨询联系人:罗诚颖、樊艳林 咨询电话:0755-27312760 传真电话:0755-27312759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