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年5月议案》,现将该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红利3,475.9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原则一致。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5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控股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受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的股东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首发上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邹宁、刘艺、姚伟英、柯英超、杨丽、徐志刚、林长青、罗旋彬、原财务总监王小松(退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情况及历史除权除息及本次除权除息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后调整的最低减持价格=(发行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6.62-0.15)÷(1+0.4)=4.62元/股,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4.62-0.1)÷(1+0)=4.52元/股,本次除权除息后调整的最低减持价格=(上一次调整后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4.52-0.1)÷(1+0)=4.4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勇峰 咨询电话:020-87766490 传真电话;020-8776733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