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量:次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其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上 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 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 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2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 项目 涨跌幅公司(605389.SH)股票收盘价 25.80 27.25 5.62%上证综指(000001.SH) 3,054.43 3,264.81 6.89%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 4,873.51 5,290.95 8.57%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27%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95% 本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内波动幅度为上涨 5.62%,扣除同期上证 综合指数累计跌幅 6.89%的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27%;扣除同期上证工业指数累 计跌幅 8.57%的影响后,上涨幅度为-2.95%。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