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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许文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姬女士、周冠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罗剑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黄维干、林伟伟、戴芸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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