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现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 9:15 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1.00、2.00、3.00、7.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 1.00、2.00、3.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向东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股权激励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 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6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1)联系人:许菲,联系电话:010-56161618,传真:010-56161688。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通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备注:“√”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