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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集团-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3-21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万镇先生、李钢先生、邱基华先生、马艳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蒋利军先生、温学礼先生、苏彦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温学礼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蒋利军先生、苏彦奇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92 年至 2021 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被电子工业部评为“劳动模范”,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优秀经营管理者”和“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万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592,000 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控股股东潮州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任本公司 MLCC 事业部总经理、PKG 事业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2017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3,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历。曾任本公司 PKG 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邱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 MLCC 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 MLCC 事业部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MLCC 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艳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3,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能源中心副主任、能源所所长,有研科技集团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能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所长。2019 年 11月至今,任中国有研科技集团首席专家,国家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与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氢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氢能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IEA Hydrogen TCP 执委会中国代表,国家“可再生能源与氢能”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  截至目前,蒋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历。1970 年 3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专业;曾任 707 厂技术员、第四机械工业部四局工程师、电子部元器件局元件处副处长、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副总工、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长;2017 年至今,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2019 年至今,任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温学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92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1998 年至今从事审计工作。曾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业务二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潮州明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  截至目前,苏彦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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