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3-08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传签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 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进行二次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4,9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3,899.9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4,900 万元(含 134,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62,051.63 134,9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修订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3,899.90 万元(含 133,899.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61,051.53 133,899.9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二次修订并编制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二次修订并编制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进行二次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