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次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该日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安排。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0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苏超英 戴仲川 陈守德 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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