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5-31 浏览量:次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再次审议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再次审议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了解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比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为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过往业绩,以及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具体达成的合作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再次审议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六一、叶斌斌、赵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