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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本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时涵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高琳琳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郎安中先生、尤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   立: 高志勇: 刘洪川: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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