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到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被告一: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四: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及被告四(以下统称“被告”)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原告与被告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被告与原告针对上述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分别签订了贷款展期协议。被告一未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借款本息、律师费合计 120,725,671.09元;原告有权处置合同相关抵押物在最高额度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债务;被告二对被告一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在本金最高额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等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