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 华峰测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9806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6.25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股本总额的 0.34%;预留 5.25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授予价格:68.19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8.1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 24 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2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2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9 个月内的最 20%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 20% 股票第五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25%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2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 2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 25%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5 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前三年(2021、2022、2023)以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后两年(2024、2025)以 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定比基数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公司层面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面归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属比例 80% 属比例 60% 属比例 0% 年度 100%第一个归属期 务收入增长率第二个 2020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三个 2020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四个 2023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五个 2023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2、2023、2024、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2022 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公司层面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面归 公司层面归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属比例 80% 属比例 60% 属比例 0% 年度 100%第一个 2020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二个 2020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三个 2023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第四个 2023 年主营业归属期 务收入复合增 长率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A) 良(B) 合格(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5.9984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2022 年 5 月 17 日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4996 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剩余数量(调整后)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 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作废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的归属期次 归属日期 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情况 权益分派实施完第一个归 2021 年 6 68.19 元/ 9.1997 万 毕,授予价格(含 属期 月 16 日 股 股 预留授予)由 为 151.44 元/股。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22-030)。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 量为 8.9806 万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琳、孙镪、徐捷爽、 付卫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员情形的;(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求。月以上的任职期限。(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考核 2022 年定比 2020 (中汇会审[2023]4412 号):2022 年度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 : 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7,055.84 万元,较 业绩满足归属条件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 100%。(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 名,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中 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为“优(A)”或“良(B)”,本期个人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 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 名激励对象 2022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C)”,本格)四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评价结果 优(A) 良(B) 合格(C) 不合格(D)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调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归属 8.9806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806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8.9806 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6 人。 (四)授予价格:68.19 元/股(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51.44 元/股调整为 68.19 元/ 股) 。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量(万股)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实际控制人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总 工程师 合计 45.9984 8.9806 19.52%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蔡琳、徐捷爽、周鹏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以上人员的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