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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9,589,4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及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增至 149,596,208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96,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997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一致。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596,2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9997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4997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999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123143”)的转股价格由原 23.32 元/股调整为 23.27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胜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淑芳  咨询电话:0769-81582995   传真电话:0769-8158299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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