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2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厦 28 楼会议室。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82,403,73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2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2,909,7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76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9,493,9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5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57,910,1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416,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9,493,9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5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3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021%;弃权 5,9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866%。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3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021%;弃权 5,9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866%。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70,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24%;弃权 5,9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2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3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021%;弃权 5,9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866%。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70,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24%;弃权 5,9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2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反对 23,570,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24%;弃权 5,9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2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12,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320%;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反对 23,570,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224%;弃权 5,9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2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19,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2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 2023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49,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523%;反对 29,45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4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56,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69,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633%;反对 29,43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76,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69,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633%;反对 29,433,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476,19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