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家居装修装饰时尚门户网站
首页 >> 股票基金

福星股份-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量: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3-037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8 楼会议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5 人,代表股份 269,390,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14,983,936 股的 29.4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0 人,代表股份 253,342,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周凌雷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7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69,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2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333%;反对 8,7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75%。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7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69,1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2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333%;反对 8,747,6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75%。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96,1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2,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720%;反对 8,890,8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9,772,8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029,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2267%;反对 9,614,1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96,1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52,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720%;反对 8,890,8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454,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10,9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218%;反对 8,932,4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36,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49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0110%;反对 9,150,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60,263,3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519,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1732%;反对 9,123,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6%。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谭少群先生、张景先生、冯东兴先生、 谭奇材先生、冯俊秀先生、肖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59,958,7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15,20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36%。  表决结果:谭少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313,73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08%。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570,20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762%。  表决结果:张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59,982,7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2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878%。  表决结果:冯东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59,982,7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79%。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239,19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877%。  表决结果:谭奇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174,8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31,31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418%。  表决结果:冯俊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4,961,6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61%。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12,218,10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974%。   表决结果:肖永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曼女士、田志龙先生、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0,490,872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46.5403%。  表决结果:赵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173,1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8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29,59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315%。  表决结果:田志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356,2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6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612,69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14%。  表决结果:吴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俐女士、肖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0,183,56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2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440,03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942%。  表决结果:李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 260,088,5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7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7,344,98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32%。  表决结果:肖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为三年。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冯德雄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全文详见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