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 关于控股股东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拟办理提前兑付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拟办理提前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成功发行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1 华强 E1”,债券代码“117187”,实际发行规模为 5.70 亿元,债券期限为 2 年。为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和保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华强集团分别于条件的流通股 60,000,000 股股份、10,000,000 股股份和 10,000,000 股股份(以下称为“用于担保的 80,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华强集团-平安证券-21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2021 年 8 月 12日 、 2022 年 4 月 19 日 、 2022 年 12 月 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未发生换股。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华强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剩余本息的议案》,决定于 2023年 6 月 15 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和利息,提前兑付债券数量为本期债券总量 100%,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提前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期债券摘牌后,华强集团将及时办理用于担保的 80,000,000 股股份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 公司将关注本期债券后续进展和前述 80,000,000 股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