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颀中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5 浏览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且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的采购以日本、韩国的供应商为主,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售汇业务,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售汇总协议书》及公司提交的《远期结汇、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日元等。  四、2023 年拟进行远期结汇、售汇业务的额度及时间     (一)额度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7,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远期结汇、售汇协议。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金额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操作也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即期市场汇率,造成汇兑损失,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三)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八、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九、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连,是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针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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