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谷玉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次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5日消息,因严重违法违纪,日前,中储棉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谷玉有被开除党籍、取消在中储粮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此外,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谷玉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6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对中储棉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谷玉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谷玉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利用职权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用车服务,配偶违反规定在其管辖区域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其亲属入股企业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开展业务往来的情况,接受请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央储备粮轮换购销、政策性粮销售拍卖、粮食调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方式借用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有关民营企业不履行与中储粮直属企业签订的轮换协议,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涉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 谷玉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涉嫌受贿和共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谷玉有开除党籍、取消在中储粮享受的退休待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退休四年后被查 去年9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谷玉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谷玉有,男,汉族,1958年3月生,黑龙江虎林人,在职大学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起,历任黑龙江省虎林宝东粮库主管会计、副主任、主任,黑龙江省虎林卫星粮库副主任、主任,黑龙江省虎林市粮食局副局长、局长; 2003年2月,任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03年4月,任中央储备粮哈尔滨直属库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9年1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3年10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山西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17年2月,任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9月退休。 中储粮原副总经理一审被控非法收受138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是经营管理国家储备棉的政策性中央企业,于2003年3月28日成立。2016年11月,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整体并入中储粮集团,成为其全资子企业。重组后的中储粮集团储备品种涵盖主粮、食用油脂油料和棉花等8 大品种,成为国内最大、国际影响举足轻重的农产品(行情000061,诊股)储备集团。 近年来,中储粮集团已有多位领导被查处。去年11月,中储粮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唐丞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去年12月,中储粮储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索学君被“双开”;今年1月,中储粮集团公司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组原巡查专员任金祥被“双开”;今年5月,中央储备粮上海直属库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朱雪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今年4月,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徐宝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一案。徐宝义系中储粮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此前于去年6月被官方通报“双开”。 据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宝义于2006年至2021年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工程款支付及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80.3489万元,此外,还被控犯有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内幕交易罪。徐宝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今年4月,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储粮集团公司正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在深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环节问题线索,惩治一批“靠粮吃粮”典型案件的同时,通过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揭示管理漏洞短板,围绕人、责、粮、库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建章立制3584项,涉及收购环节297项,储存环节498项,销售环节187项,其他环节2602项;已建立健全机制888项,涉及集团公司本部16项,分公司本部302项,直属库570项。 事实上,自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来,针对粮食购销领域的专项整治正在持续深化。 今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今年3月,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安徽则先后在今年4月和5月合计通报了18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例。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包括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孙复兴,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陶晓峰,天津沽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曹景柱,中储粮邯郸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主任刘其祥等一批领导干部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