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上海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创投 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上海创业投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93,483,533资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上海浦东新 IPO 前取得:1,226,688兴产业投资 5%以下股东 1,226,688 0.20% 股有限公司 注:持股数量含转融通出借数量。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第一组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 93,483,533 15.12% 集团合并 司 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 1,226,688 0.20% 集团合并 资有限公司 合计 94,710,221 15.32% — 注:持股数量含转融通出借数量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上海创业投 2,900,000 0.47% 2023/4/6~ 163.32-184.92 不适用资有限公司 2023/6/5上海浦东新 3,000,000 0.49% 2023/3/15~ 167.25-174.25 不适用兴产业投资 2023/6/5有限公司 减持数量为大宗交易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上海创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6/3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经营管业投资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理需要有限公 4,955,2 0.8% 4,955,297 股 2023/9/30司 97 股上海浦 不超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3/6/30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经营管东新兴 过: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理需要产业投 1,226,6 0.2% 1,226,688 股 2023/9/30资有限 88 股公司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或本 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限售期满后 2 年内,如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的 30%的发 行人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 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并符合监 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