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7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并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徐光枝、李孝坚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东莞直属区总经理、广东直属区总经理兼东莞区总经理,现任广东直属区总经理职位。 截至目前,徐光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年 1 月,就职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有源产品线经理;2013 年 1 月-2019年 1 月,先后任职杭州龙鑫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广州瑞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研发总监。 李孝坚先生曾于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 6 月 10 日任期届满后离任,属于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形。本次监事会提名主要系考虑到李孝坚先生熟悉公司业务和医疗行业,且拥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和工作能力。李孝坚先生自 2020 年 6 月 10 日离任至今,曾于二级市场交易公司股票。截至目前,李孝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