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3-07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1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6月5日下午2: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及监事谭可、付敏、李显芳现场出席,监事文春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拟为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公司收购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后,石新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收购石新公司100%股权完成交割且石新公司一期光伏项目取得划拨土地证后,接替原股东为石新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收购完成后石新公司的正常运作。上述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的议案》。 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通泉风电场项目容量、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