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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 年 6 月 1 日、6 月 2 日、6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化。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下简称“深交所”)问询、反馈、审核程序中,深交所审核通过后还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日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26.00万份股票期权均可行权。行权期限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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