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7 浏览量:次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龙光电”)最近的日子不太好过。
近半年来,天龙光电披露的诉讼相关公告多达12条,涉及担保连带责任赔偿、合同纠纷等。截至8月7日,天龙光电已起诉已判决待清偿金额高达2156.95万元,已起诉未判决待清偿金额211万元。
截至2018年底,天龙光电净资产为1.19亿元;截至目前,其市值约11.72亿元。
(文丨本报实习记者 董梓童)
基本账户余额仅剩300元
8月7日,天龙光电发布《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天龙光电有4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基本户账户余额仅为302.85元,剩余3个一般户账户余额分别为3元、5996.3元及33.57万元。
此次天龙光电账户被冻结和日前执行裁定的一起诉讼有关。
2013年10月,天龙光电为盛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盛融财富”)与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作的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红山口一期22.6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基金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5年,尹某飞等五人先后对天龙光电提起诉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当时,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下称“金坛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被告公司(天龙光电)在盛融财富涉案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事发还、追缴程序终结后30日内对盛融财富涉案人员应返还原告(尹某飞等五人)款项的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履行支付义务。”
但直到今年8月,天龙光电尚未履行支付义务。
对此,天龙光电称,因公司至今未接到该案件刑事发还、追缴程序终结通知以及和盛融财富应返还原告的不能清偿部分的具体金额,故暂未履行金坛法院判决的支付义务。
8月2日,金坛法院又出具《执行裁定书》,表示在执行尹某飞等五人与天龙光电的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天龙光电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分别冻结天龙光电存款76万元、17.2万元、32.6万元、17万元及6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同价值的财产。
停产8个月未有新订单
去年底,天龙光电的生产经营也陷入困境。2018年12月12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由于受到行业波动及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多晶炉市场需求急剧减少,近期未有新的订单,导致公司本部生产线全部停产。
然而这一情况尚无好转迹象。
据记者了解,截至8月6日,天龙光电主要业务设备制造生产线仍未能恢复生产。天龙光电表示,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单晶炉、多晶炉未能获得市场订单,前期已承接未交付订单截至2019年8月6日未取得客户订单的具体供货时间,公司暂未有生产计划。
同时,天龙光电表示,“公司目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单晶硅、多晶硅材料生产、融资计划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不但未有生产计划,其之前的订单合同也陷入纠纷之中。
今年1月,常州市天龙光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龙”)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下称“新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龙光电支付2011年常州天龙向公司提供的单晶炉、多晶炉设备货款。
8月6日,新北法院判决天龙光电支付常州天龙2144.42万元的加工价款及及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并要求天龙光电提回部分尚未提回的产品。
天龙光电称,提回的加工产品存在减值迹象,目前无法准确估计减值损失金额,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常州天龙原为天龙光电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1年一直为天龙光电提供设备加工服务,其实际控制人为潘燕萍。2018年7月,天龙光电与潘燕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前者以2800万元的定价向后者转让常州天龙55%的股份。但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潘燕萍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今年1月,天龙光电一纸诉状将潘燕萍告上法庭。7月,法院判决潘燕萍支付28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及按年利率6%计算的迟延付款违约金。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全被冻结
除了天龙光电本身的因担保连带责任、合同纠纷产生的诉讼,其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常州诺亚”)也因担保问题陷入官司旋涡。
2014年,常州诺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下称“建行九江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2000万股公司股票为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阳雷迪”)于2011年8月30日至2016年8月29日,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2016年8月19日,建行九江分行与旭阳雷迪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累计3.3亿元,期限2016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18日。
今年1月,因旭阳雷迪停产,建行九江分行起诉借款人旭阳雷迪、担保人九江沿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诺亚。
7月,法院判决旭阳雷迪偿还建行九江分行借款本金3.09亿元,利息及违约金 1659.43万元。
常州诺亚为旭阳雷迪借款提供质押的2000万股公司股票,先是被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2日冻结,冻结期限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8日;后又被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
此前,常州诺亚还因为一笔借款而被股权冻结。
2017年,常州诺亚向德源兴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德源兴盛”)借款1.6亿元,但未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德源兴盛发起诉讼。今年7月,法院判决,常州诺亚应于2019年9月1日之前、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分别偿还德源兴盛借款本金2000万元、1.36亿元及承担18%的年化利率。如常州诺亚未在2019年9月1日偿还2000万元,德源兴盛有权对案涉全部款项1.56亿元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次事件,常州诺亚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所持有的2000万股天龙光电股票,冻结期限为2017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16日。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常州诺亚持有天龙光电21.89%的股权,总计4378.8606万股,全部处于冻结状态。除了上述事项,还有哪些原因致使控股股东股票被冻结?天龙光电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笔370万股股票被冻结,原因尚不明,常州诺亚和公司都没有收到相关股份被冻结的文书。”
据天龙光电发布的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1-6月公司亏损300-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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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责编 | 卢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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