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李俊锋先生 非独立董事:李俊锋先生、李俊达先生、梁金成先生、汤纪元先生、杨阳女士、周国贞先生 独立董事:秦弘毅先生、李萍女士、仇登利先生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秦弘毅先生及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仇登利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俊锋先生(主任委员)、秦弘毅先生、汤纪元先生。 审计委员会:李萍女士(主任委员)、秦弘毅先生、李俊锋先生。 提名委员会:秦弘毅先生(主任委员)、李萍女士、杨阳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仇登利先生(主任委员)、李萍女士、李俊达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许家琪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许家琪女士、古兆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黄锦波先生 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监事会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量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房婉旻女士已于 2012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83996285 联系传真:0769-83756736 电子邮箱:ks_dsh@kingsun-chin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 3 号 四、公司聘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内审负责人:潘震先生 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董事、监事离任后,仍须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件: 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俊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出生,英国肯特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晶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东莞市信达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荣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市禾牧田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晶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市宏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钏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禾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盛启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小精灵(天津)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校果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小黄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正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李俊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的表决权,李俊锋先生通过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10,260,064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6%。李俊锋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李俊达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俊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出生,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东莞市东城新东方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现任公司董事、东莞市信达智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禾晨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盛启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晶丰置业有限公司经理、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运营部总监兼企划部总监。 李俊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的表决权,李俊达先生通过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1,365,464 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李俊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是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金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就职于东莞宏运有限公司、东莞祥发有限公司、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梁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5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0.4938%,已全部以表决权委托方式委托给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梁金成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5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98%。梁金成先生是公司股东李旭亮先生的姐夫,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汤纪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出生,英国伦敦政治与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英国伦敦城市大学贝叶斯商学院投资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历任新电英雄(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高级工程总监、乐竞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资深政府关系经理、上海旷镜博煊科技有限公司资深销售渠道经理、中国环球公共关系有限公司客户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上海海伯利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汤纪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历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信贷客户经理、中建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专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杨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国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南开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历任广东正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九歌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广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英洪佰顺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丰瑞佰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环球电子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周国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简历 秦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陕西三原人,1986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资本市场学院上市公司领军人才班,牛津大学摄政学院全球发展与展望研究院政治-经济-哲学-法律计划,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德州环球国际学术工程专业;香港中文大学理学硕士研究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技与创新管理硕士研究生等。拥有多年管理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先后任职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659)、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729)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兰州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讲师、副教授,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合伙人,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授,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仇登利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吉林大学博士学历,博士期间主要利用原子力显微镜(AFM)研究有机界面聚集体的聚集形态。毕业后,留学加拿大和美国多年,继续利用 AFM 研究抗体与细胞表面抗原的相互作用等。曾任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用科学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亚太区纳米红外光谱产品经理,负责纳米红外产品的推广和技术支持。 仇登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监事简历 许家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历任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裁办主任,东莞市宸扬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东莞市瑞晶机械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许家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古兆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曾任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晶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青岛晶信瑞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晶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钏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晶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助理、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办公室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东莞市和驰五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东莞市晶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古兆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锦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职于东莞市果菜公司。1995 年加入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经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主岭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浙江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董事、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负责人、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负责人、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勤上光电智慧城市研究院副理事长、勤上光电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勤上(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黄锦波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 3,4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35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君亚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 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先后任上海勤上节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勤上移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勤上节能照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勤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勤上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市勤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君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军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东莞市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巨千家具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军鸿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军鸿先生在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房婉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犇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勤上(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龙举云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房婉旻女士于 2012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丰富的项目发行经验。房婉旻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内审负责人简历 潘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内审主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潘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