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连宗敏女士、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卓彬先生、冼俊辉先生、姚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林卓彬)》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冼俊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姚海波)》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6 月 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40)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8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惠州市鸿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鸿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连威纳(深圳)冷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大为锂电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公司总经理。 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连宗敏女士控制的“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361,9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144%)。除此之外,连宗敏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卓弘新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卓弘上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林兴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兴纯女士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连宗敏女士的母亲,除此之外,林兴纯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 兆 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安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高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关联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获法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律师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独立董事资格。曾任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国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两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桓泰投资有限公司、桓蕴(珠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彤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桓泰联合资本管理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桓蕴(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董事,现为重庆融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特尔佳科技有限公司和大为创新(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子公司湖南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桂阳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何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附件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审计局评议处干部、深圳市审计师事务所科长、副总会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第四届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董事、党总支书记,中国中小企业合作促进中心广东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处长),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入选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特区人物志》。现任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林卓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在读 EMBA,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平安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冼俊辉先生为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海南华至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深圳市前海瑞宏凯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南京彦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至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冼俊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与技术专业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速腾聚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曾任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驻深圳首席代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界面新闻》中国顶级风险投资人 Top50”奖项、《全球 PE 论坛》“中国股权投资行业杰出青年投资人”奖项、 “《证券时报》金鹰奖年度投资人”奖项。现任昆仲(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长江商学院金融 MBA 项目导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导师、深圳市企企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灵明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姚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董事任职的条件或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