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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议调整公司董事,提名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伟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经审查,更换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文彬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同意提名陈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胡正良、白静、高文进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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