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公告。 上述提案1、提案2、提案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以上四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由公司独立董事徐光华作为征集人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提案1、提案2、提案3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2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0日17:00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11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爱琴 联系电话:0519-86632199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扬路24-4号 邮编:213115 电子邮箱:canopus@dx-me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附件一: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委托人股票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关事宜的议案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票账号卡号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代理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邮编编码备注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件。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当日)9:15-15:00。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