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综上,同意公司聘任徐春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观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何月珍女士、张贵弟先生、郭丁鑫先生、徐齐先生、王虎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佳玮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蒋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均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 黄曼行 王会娟 翁晓斌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