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 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申请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履约保函开立、贸易融资额度(具体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超过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履约保函开立、贸易融资额度。拟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 3 年(具体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二、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接受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30.00 万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073.60 万股股份,通过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77.80 万股股份,通过共青城朗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91.6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 4,57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18.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陈建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和领取薪酬,以及陈建湘和其控制的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的房屋租赁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董事陈建湘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建湘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解决了公司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