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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8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5,102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利益相关董事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10 元/股调整为 8.90元/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52 元/股 调整为   由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曹宇、孙春瑞、许畅等 9 人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蒋小艳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44,318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3,938 股,回购价格为 8.90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0,380 股,回购价格为 6.32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利益相关董事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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