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3-02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28 日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1136 号长荣桂冠酒店 2 楼曼格纳 2 厅(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8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 9-11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四、 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82 盛美上海 2023/6/21(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安排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 16 时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ir@acmrcsh.com 进行出席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六、 其他事项 (一)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美上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276506 邮箱:ir@acmrcsh.com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