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3-02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小龙先生,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董事、副总裁忻卫敏先生、杨平勇先生,董事李光千先生,监事谷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2%);持有公司股份 6,033,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裁忻卫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持有公司股份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股本的 0.131%)的董事李光千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持有公司股份 305,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的董事谷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本的 0.121%)的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小龙先生,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董事、副总裁忻卫敏先生、杨平勇先生,董事李光千先生,监事谷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小龙 控股股东 224,140,264 16.177% 李玉杰 董事长、总裁 6,033,838 0.436% 忻卫敏 董事、副总裁 5,220,551 0.377% 杨平勇 董事、副总裁 2,600,070 0.188% 李光千 董事 1,820,000 0.131% 谷莉 监事 305,006 0.022% 李波 董事会秘书 1,681,203 0.1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忻卫敏先生、杨平勇先生、李光千先生、谷莉女士及李波先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 (股) 总股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李小龙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0,000,000 0.722% 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李玉杰 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500,000 0.108% 予股份忻卫敏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00,000 0.036%杨平勇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50,000 0.047%李光千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55,000 0.033%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谷莉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5,000 0.002% 股份 李波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20,000 0.030% 合计 - - 13,550,000 0.978% 以上股东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小龙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玉杰先生、忻卫敏先生、杨平勇先生、李光千先生、谷莉女士及李波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龙先生、李玉杰先生、忻卫敏先生、杨平勇先生、李光千先生、谷莉女士及李波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莉女士及李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