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8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对本次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修订稿)》《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