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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232,785,93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1,227,200 股之后的股本励计划激励对象自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自主行权。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232,654,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转股期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行权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截至 2023年 6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232,785,930 股,“润建转债”已于 2023 年 6 月 7日起暂停转股,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已暂停自主行权。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本 次 实 施 的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且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57,889,682.50 元÷232,785,930 股*10=2.486820 元/10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0.2486820 元/股。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2486820 元/股。   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1.34 元/份调整为 21.09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事宜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润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4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润建转债”转股价格:26.20 元/股,调整后“润建转债”转股价格:25.9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九、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5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4.75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十、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6 号富力盈凯广场 4501   咨询联系人:罗剑涛   咨询电话:020-87596583   传真电话:0771-5560518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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