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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坚锋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董事变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向欧冶工业品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张家港新华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 1.15 亿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新钢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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