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上午 9: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33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693%。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扬州晨化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求。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拟签署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大连疆大工业催化有限公司签署《技术推广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大连疆大工业催化有限公司在煤化工技术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市场推广经验和催化剂销售经验,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加快实现公司技术成果转化,合作若顺利推进,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晨化(福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疆大工业催化有限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