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拟续聘的普华永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普华永道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