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50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制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时公司将包括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截至 2022年 12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0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27)。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26)。《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已辞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0 人调整为 8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 1,080 万份调整为 1,0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 占草案公布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期权总数的 时总股本的 份) 比例 比例 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钢设 化光林 24 0.02% 0.02% 备总经理 袁陆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1 0.02% 0.02% 唐发启 副总经理 21 0.02% 0.02% 云 东 副总经理 21 0.02% 0.02% 吕绍梅 风控总监 21 0.02% 0.02%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等骨干人员 (83 人) 939 79.78% 0.73% 预留授予期权 130 11.05% 0.10% 合计(88 人) 1,177 100.00% 0.93% 序号 姓名 职务 (二)调整行权价格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81,049,51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公司总股本增加 10,134,194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总股本 1,291,183,705 股为基数,每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6.24-2.450613/10=5.99(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对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次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前述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前述调整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的确定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中钢国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