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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06 月 06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06 月 01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詹萍女士、夏劲松先生、刘冰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推选詹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正清先生、胡高云先生、敖凌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推选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 1 -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劲松先生、詹萍女士、刘冰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推选夏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高云先生、詹萍女士、傅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推选胡高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正清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志军先生、刘爱华女士、杨华先生、敖凌松先生、傅建军先生、戴江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江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江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 2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订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3 年 06 月 0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刘冰洋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希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3 年 06 月 0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 3 -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4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正清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湖南益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披露日,刘正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42%的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正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正清先生因短线交易行为于 2022 年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和深圳交易所通报批评,考虑其长年深耕制药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熟悉公司具体业务,且已加强对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学习贯彻,确保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刘志军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曾任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工程部部长,云南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朗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总监,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监。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  截至披露日,刘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 5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爱华女士:1971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益阳制药厂车间副主任,益阳制药公司车间主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披露日,刘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爱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华先生:1982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研发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杨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 6 -  敖凌松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正清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四磨汤产品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湖南中达骛马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披露日,敖凌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敖凌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傅建军先生:1964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披露日,傅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傅建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戴江洪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汉森制药有限公司督查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                  - 7 -司市场督查部副部长、审计督查副总监、财务总监兼市场督查部部长。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市场督查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戴江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戴江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杨波女士:1976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销售会计主管、财务部部长,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部长。  截至披露日,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希雯女士:199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本科学历,初级会计职称。曾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结算会计,证                  - 8 -券投资部证券投资专干,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希雯女士于 2019 年 04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披露日,张希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希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 9 -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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