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3 年 6月 2 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权或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励计划有关的协议;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度及各激励对象分配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东莞分公司拟将部分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出售给关联方湖北汇晨东莞分公司。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 公司关联董事张春姣女士、易伟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