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美利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利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418 号)《关于同意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5,3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7,716.0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月 18 日全部到位,其中超募资金为 75,704.383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8-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 项目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 项目名称 建设期号 总投资 投资金额 情况 情况 重庆美利信研发中 2102-500113- 渝(巴)环准 心建设项目 04-01-484740 [2021]031 号 新能源汽车系统、 模具生产线建设 04-01-937268 [2021]032 号 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配件 2102-420690- 襄高环批环 扩产项目 89-01-797130 [2021]23 号 合计 82,011.68 82,011.68 - -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及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