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 瑞茂通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docx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现发表如下意见:的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合。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690 万份。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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