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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全体员工砥砺同心,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2,138.66 万元,同比增长 89.03%;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13.96 万元,同比增长 113.45%。  二、2022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2022 年,公司各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票据池授信的议案》等四个议案。《关于设立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大信审字[2022]第于的议案》等七个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两个议案。《关于的议案》。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同时,独立董事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四、2023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方向,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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