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次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 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及支付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峰、万希灵、徐国辉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