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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 安杰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量: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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