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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峰值财经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会议室司”)第一届董事会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7,966,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180,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8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5,5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384,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99,3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5,5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9-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具体如下: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股东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1.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2.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3.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4.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5.00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报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6.00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报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提案 17.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李虎先生、田华女士、叶柏林先生、CHEN LEE HUA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提案 18.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周建国先生、曾献君先生、杨汝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提案 19.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了李国强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    同意股份数:47,511,951 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同意股份数:2,930,838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熊志豪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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